2015年8月19日上午8时,某派出所队员郑建鹏在去往单位附近超市购买日常用品的路上,捡到一灰色钱包,里面有现金400余元,银行卡若干,身份证一张,驾驶证一本,购物卡一张。捡到钱包后,郑建鹏心想失主肯定很着急,便顾不上买东西急忙赶回单位,向当日值班民警汇报此事。值班民警立即通过钱包内的身份证,驾驶证等证件利用警综平台查找失主的联系方式,郑建鹏主动联系失主。当日12时有人来到同兴派出所领取钱包,郑建鹏通过核对身份证信息确定此人是该钱包的主人,将钱包及包内物品交予失主。失主核对包内物品后激动的握住郑建鹏的手表示非常感谢,并将包内的200元钱交于郑建鹏手中作为感谢费,但被郑健鹏果断拒绝。
郑建鹏说:“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我作为一名派出所协警更应该此精神发扬光大。”派出所领导知道此事后,给予郑建鹏高度评价,并对国威保安公司队员的工作表示肯定于认可。